去,它待在这儿也不开心。我这几年也挺想它,就把它领回去了,它现在在家里特别乖,特别喜欢趴在我脚边,我感觉它和以前不一样了,说不上来好还是坏,但我可能更喜欢以前的它。
最后,博主说她发这个帖子只是想感慨一下,并不支持网友模仿这种行为,如果条件允许的话,还是一直陪在宠物身边比较好。
当时的易书月看完这个帖子,想起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宋琛,又用力摇了摇头。
不像心理年龄最多六七岁的小狗,宋琛是人,还是比她智商高得多,几乎全能,生来就站在顶端的人。
没了她,他的身边还有那么多莺莺燕燕,比她漂亮,比她有趣,还比她有才能的人比比皆是,她何德何能成为他的念念不忘。
他们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关系了。
……
宋琛自然不是真心想听易书月的解释。
换言之,不论易书月说些什么,他都会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隔日,易书月被宋琛喊起来吃早饭时,还睡得发懵。
她有些分不清高中和现在,听到熟悉的声音,还以为是之前热恋那会儿。她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圈,滚到远离他的另一侧,蹬着腿撒娇:“让我再睡会儿嘛。”
她撒起娇来嗓音会软好几个度,软绵绵的,像只喵喵叫的小奶猫,勾得人拿她没办法,心甘情愿掉进她的陷阱里,满足她的任何要求。
久违的嗓音,令宋琛恍惚一瞬,回想起以前的事。
第三章 弃狗效应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